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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北京朝陽警方通報,6月15日晚,在工體舉辦的一場足球比賽中,一位球迷從看臺跳下沖入球場,擁抱自己喜愛的球員,并在球場中奔跑,后被工作人員帶離,這位球迷的舉動導致比賽一度中斷。
朝陽警方表示,比賽有比賽的規(guī)則,違反規(guī)則會受到裁判員的判罰,甚至得到紅黃牌的警告。球迷觀賽同樣有觀賽的規(guī)矩,行為越界必然要受到法律的處理。
對于昨晚這位沖入球場的邸某某(男,18歲),朝陽公安分局已依法對其行政拘留,同時責令其十二個月內(nèi),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興奮過后的邸某某,也對自己的行為表達了歉意,
接受公安機關處罰,并希望廣大球迷引以為戒,遵規(guī)守紀,共同維護好賽場內(nèi)外秩序。
來源:平安北京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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