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權是什么意思?
提案權指的是憲法或法律賦予某些國家機關,會議常設或臨時設立的機構和組織,一定數(shù)量的人大代表或常委會組成人員向國家權力機關提出議案的權利資格。
提案權是誰的權力?
人大代表。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 第三條:代表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參加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發(fā)表意見;
(二)依法聯(lián)名提出議案、質詢案、罷免案等;
(三)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四)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選舉;
(五)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各項表決;
(六)獲得依法執(zhí)行代表職務所需的信息和各項保障;
(七)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