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猿輔導老師口中的“拉新返現”活動,邀請了新學員卻未拿到返現。近日,有消費者向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和黑貓投訴聯(lián)合投訴稱,自己為猿輔導成功邀請新學員,卻并未拿到此前承諾的返現。
該消費者表示,自己首先按照猿輔導工作人員的要求確認了同事的手機號是新學員,并按要求進行操作并確認,但付費成功后系統(tǒng)認定為非新學員。
期間,該消費者多次主動找到上述工作人員溝通,得到了正在修改狀態(tài)的回復。但是一個多月過去了,消費者依舊未等到猿輔導給出的有效解決方案。
該消費者還表示,購課之前自己先給老師發(fā)了購課手機號,確認同事是新學員能正常返現再進行后續(xù)操作的,“我也給客服提供過指導同事進行購買的聊天記錄,溝通過程中,老師明確表示后臺已經在更改這個未通過返現的狀態(tài)了,也就是代表可以正常返現。”一個多月過去,消費者發(fā)現狀態(tài)一直沒更改過來,猿輔導還以各種理由拒絕返現,“如果不符合為什么不早說,非要等到我們兩個學員的課超出退課時效再說?”
不過記者注意到,黑貓投訴平臺顯示,10月21日,該消費者投訴事項顯示處理完畢,消費者同時表示問題已解決。
針對此事,記者近日向北京猿力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猿力科技”)發(fā)送了采訪函,希望了解這種拉新返現這種行為是否合規(guī),該筆業(yè)務目前是否返現以及此前為何一直拒絕返現等問題,但截至發(fā)稿,尚未得到回復。
對于這種拉新返現的行為是否合規(guī),有律師表示,消費者拉新返現的合規(guī)性,主要取決于具體的操作模式和實施細節(jié)。
商家應明確告知消費者返現的具體規(guī)則,包括返現金額、返現條件以及返現方式等,確保消費者在參與活動前能夠充分了解并接受這些規(guī)則。
如果拉新行為采用了欺詐、虛假宣傳、侵犯隱私權或其他違法手段來吸引新用戶,那么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例如,通過虛假陳述或誤導性信息誘導用戶注冊,可能構成對消費者的欺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關于虛假宣傳的規(guī)定。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猿力科技有限公司旗下?lián)碛性齿o導、斑馬AI學、小猿口算、猿編程、海豚AI學等多款在線教育產品及數字內容產品,為用戶提供互動網課、智能練習、能力培養(yǎng)等多元化的智能教育服務,幫助學生系統(tǒng)性、高效率地培養(yǎng)知識及能力素養(yǎng)。
天眼查顯示,北京猿力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康麗,實際控制人為李勇,持股比例為69.103%。第二大股東為珠海欣然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9.122%,關聯(lián)機構為IDG資本。第三大股東為李鑫,持股比例為9.729%。第四大股東為郭常圳,持股比例為1.946%。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