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縣人民法院汪橋法庭位于縣城西北部,轄汪橋、觀廟、余集、吳河、湯泉池管理處五個鄉(xiāng)鎮(zhèn)(管理處),轄區(qū)人口近20萬。近年來,汪橋法庭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全力打造“前端重合力、中端強質效、末端促履行”多元解紛辦案模式,走出了一條“腳下有泥、心中有民”的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發(fā)展道路。
凝聚合力 抓前端 治未病
汪橋法庭不斷探索源頭化解矛盾糾紛新路徑,推進庭所共建,建立“訴前鑒定+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工作機制,將大量矛盾糾紛防范在源頭、解決在基層、調解在線上、化解在訴前。
建立“訴前鑒定+訴前調解”銜接機制。將鑒定需求較多的民商事案件納入訴前調解范疇,幫助當事人借助訴前鑒定意見預判訴訟風險,提高調解的精準性和成功率。汪橋法庭在訴前調解階段完成委托鑒定20余件,出具鑒定結論后平均結案用時15天。
建立“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工作機制。將案件調解工作放在訴前,避免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的對抗性、沖突性,促進雙方以和平、誠信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對訴前調解成功后申請司法確認或出具調解書案件分別編立“訴前調確”或“訴前調書”案號,免交或減半收取案件受理費,讓當事人省時、省力、快捷結案的同時又可低成本解決糾紛。
推進庭所共建,源頭減少案件量。法庭和司法所、派出所聯(lián)動聯(lián)調,共同構建老百姓家門口的“司法服務鏈”,讓法律咨詢、糾紛化解、普法宣傳等優(yōu)質司法資源更加觸手可及。司法所選派人民調解員到法庭訴調中心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開展調解79件。法庭選派法官與人民調解員、派出所民警開展送法進學校、進企業(yè)、進社區(qū)等普法活動,就地化解矛盾糾紛32件。
提升質效 控中端 強服務
汪橋法庭利用立足基層、貼近群眾的優(yōu)勢,堅持靶向思維、定向施策,結合“互聯(lián)網+”,推出“8小時外”預約訴訟服務,讓當事人感受到基層法庭司法服務的便民、惠民、利民。
推行“午間法庭”。針對轄區(qū)企業(yè)職工、上班族、商戶、流動人口等“8小時內”無法按時到庭參與訴訟情況,推出“午間法庭”,預約中午或其他時間段彈性開庭或調解35件。
預約“上門服務”。針對老弱病殘孕無法到庭參與訴訟的當事人,推出預約“上門服務”“巡回審判”36件。
開展線上“庭審”。針對身在異地當事人,依托“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等方式靈活審理案件,通過“云間法庭”“互聯(lián)網法庭”等預約遠程視頻開庭64件。當事人雙方可通過視頻方式進行舉證、質證、答辯與陳述,足不出戶即可參與到案件的庭審中。
力促執(zhí)行 穩(wěn)末端 求實效
為實現(xiàn)案件即時調解、即時履行、即時化解矛盾的效果,維護當事人勝訴權益,汪橋法庭通過準確應用法律條文,巧用擔保條款或違約條款,強化與當事人的溝通等舉措提高案件自動履行率。
加強訴訟保全。對涉及金錢給付、實物交付等可能進入執(zhí)行的案件,及時依職權采取或提醒當事人申請訴前和訴中財產保全35件,防止當事人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執(zhí)行,為案件自動履行提供財產保障。
規(guī)范調解文書制作。對調解協(xié)議中涉及執(zhí)行內容的事項表述準確、嚴謹,內容做到具體、明確、無爭議、具有實際可執(zhí)行性,防止當事人在履行過程中產生二次爭議或抵觸履行。
巧用制約措施。對不能當庭兌現(xiàn)或及時清結的案件,適時引導當事人在調解協(xié)議中增設擔保條款或違約性懲罰條款,最大限度地保證當事人的調解利益,增大逃避履行的違約成本,促使其及時主動履行義務。
強化回訪跟蹤。對已結案件的履行情況實行跟蹤督促制度,在履行期屆滿前后另一方申請強制執(zhí)行前,通過電話、短信回訪等方式,提醒、督促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告知不履行將承擔的法律后果,力促當事人自動履行。(郝昱瑋 李澤昌 趙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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