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抗力可不可以免責
不可抗力并不當然免責。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訂立后發(fā)生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觀現(xiàn)象。不可抗力的范圍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旱災、海嘯等。
2.政府行為。這主要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以后,政府當局頒布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
3.社會異常事件。這主要是指一些偶發(fā)的事件阻礙合同的履行,如戰(zhàn)爭、罷工、騷亂等。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并不當然都是全部免除違約責任,而應視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和給債務人造成的困難程度來分別處理。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債務人的履行成為不可能,則應解除合同,并免除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樣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三、不可抗力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一般不需要違約金。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臺風、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雙方當事人所能控制的社會異常事件。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應當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責任。
標簽: 不可抗力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