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通首例!偽造買賣使用假核酸檢測報告,拘!
2021年12月8日11時許,陳某某(男,25歲,如東人)、沈某某(男,36歲,南通開發(fā)區(qū)人)和施某(男,43歲,海門人)持偽造的核酸檢測報告,在南通興東國際機場登機時被警方查獲。經(jīng)查,三份核酸檢測報告均由陳某某伙同他人,通過修圖軟件偽造,并將其中兩份報告出售給沈某某、施某。這是南通首起偽造、買賣、使用假核酸檢測證明的案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之規(guī)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處罰,對沈某某、施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深挖中。
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關系到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出行前,務必關注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積極履行防疫責任和義務,共筑健康安全防線。對涉疫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始終堅持“零容忍”態(tài)度,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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