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廣州產權交易所3日消息,該市廣州塔戶外廣告位現(xiàn)有使用權到期后,將以超1.7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出讓底價,再度通過公開方式出讓,使用期限為五年四個月。
據(jù)了解,廣州塔戶外廣告位設置于2014年,在廣州塔塔身355米至497米高處,由吊裝的隱形LED珠串屏組成,當夜晚塔身燈光亮起,戶外廣告位開啟后,其顯示的內容猶如浮動在塔身。
據(jù)廣州產權交易所介紹,廣州塔戶外廣告位使用權于2014年9月17日,以約1.54億元的出讓底價,被一家廣告公司通過拍賣投得,使用期五年。
廣州市產權交易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州塔現(xiàn)有戶外廣告位使用權即將到期,經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批準,并受廣州市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委托,廣州塔旅游文化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已于6月29日掛出“廣州塔塔身LED燈網廣告位置使用權公開出讓項目”公告,新的使用權時長為五年四個月。
廣州產權交易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相較2014年時,廣州塔戶外廣告位約1.54億元的底價成交價,現(xiàn)在的評估價值已升值超2000萬元,達到逾1.76億元,該評估價也將成為2020年出讓的底價。
2014年至2020年期間,有不少商家投入廣告費,讓自己的品牌登上“廣州之巔”。同時,該戶外廣告位也用作各類公益宣傳,包括每天23時左右,該廣告位會以雙語字幕向廣州市民道“晚安”“GOOD NIGHT”;春節(jié)、中秋節(jié)等節(jié)日,該廣告位也會播放符合節(jié)日氛圍的文字或圖案等。
據(jù)上述公告內容顯示,該廣告位的商業(yè)廣告播出時間每晚不超過60分鐘;同時,該廣告位需要將66%的發(fā)布時間留給公益廣告。所以,該廣告位現(xiàn)有的各種公益內容,仍會在廣州塔塔身出現(xiàn),政府部門和廣州塔管理方也將對戶外廣告位刊播內容把關,避免有損城市形象的內容出現(xiàn)。(王堅)
標簽: 廣州塔廣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