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福建海通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發(fā)展”)將于2023年2月2日首發(fā)上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許陽、陳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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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發(fā)展主要從事國內沿海以及國際遠洋的干散貨運輸業(yè)務。該公司本次擬登陸上交所主板,擬公開發(fā)行股份不超過5,000萬股,占發(fā)行后總股本比例不低于10%,擬募集資金155,000.00萬元,分別用于超靈便型散貨船購置項目、信息化系統(tǒng)建設與升級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海通發(fā)展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曾而斌。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曾而斌直接持有公司245,431,04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決權的66.0677%;通過福建星海貿易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16,8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決權的4.5224%;通過平潭群航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間接控制公司19,8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決權的5.3515%;王愛金為曾而斌配偶的母親,持有公司5,693,3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決權的1.5326%,為曾而斌的一致行動人;曾而斌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控制公司287,804,425股股份,占公司表決權的77.4742%。同時,曾而斌任公司董事長,能夠實際控制公司。因此,曾而斌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報告期內,海通發(fā)展業(yè)績波動較大,該公司2020年凈利潤較上年大幅下滑,但2021年營收凈利雙雙飆升。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海通發(fā)展實現營業(yè)收入分別為55,773.45萬元、67,887.51萬元、159,818.27萬元和92,472.91萬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0,255.07萬元、6,602.04萬元、51,744.27萬元和29,231.67萬元。
海通發(fā)展還屢屢被罰。2019年3月至2022年5月,海通發(fā)展及其運營船舶曾受到14次海事行政處罰。
2021年業(yè)績飆升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海通發(fā)展實現營業(yè)收入分別為55,773.45萬元、67,887.51萬元、159,818.27萬元和92,472.91萬元,實現凈利潤/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0,255.07萬元、6,602.04萬元、51,744.27萬元和29,231.67萬元,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7,203.93萬元、5,132.97萬元、50,376.91萬元和29,312.40萬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海通發(fā)展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23,654.26萬元、14,150.30萬元、69,073.94萬元和35,546.51萬元,凈現比分別為2.31、2.14、1.33和1.22;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61,638.19萬元、69,162.99萬元、164,982.39萬元和102,235.27萬元,收現比分別為1.11、1.02、1.03和1.11。
報告期內受到14次行政處罰
招股說明書顯示,報告期內,海通發(fā)展及其運營船舶曾受到14次海事行政處罰。
例如,2022年5月13日,海通發(fā)展全資孫公司大寧海運有限公司“新海通16”船舶不按照規(guī)定記載排污記錄,被新港海事局罰款人民幣12,000元。
2022年5月13日,海通發(fā)展“新海通3”船舶未按規(guī)定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進出港信息,被泰州海事局罰款人民幣8,000元。
2021年6月24日,海通發(fā)展“新海通3”船舶未如實記錄污染物處置情況,被滄州海事局罰款人民幣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