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舌尖上的美食與知識產權相遇,到底會碰撞出什么樣的火花呢?想給自己的店取名,又該如何避雷呢?商標注冊后,放個三五年再用行嗎?第22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即將來臨,4月21日,市一中法院重慶知識產權法庭在沙坪壩區(qū)磁器口開啟了一場關于古鎮(zhèn)、美食和舌尖上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美食之旅”。
據(jù)悉,重慶知識產權法庭從去年6月中旬成立至今,已受理涉及貴州茅臺、絕味食品、oppo、TCL等知名品牌商標侵權案件1419件,審結1226件。其中,涉及餐飲行業(yè)商標侵權的案件有219件。
據(jù)了解,在受理的商標侵權案中,受侵害多的注冊商標主要集中于U盤、陶瓷、潔具等日常用品領域。案件的被告通常為個體工商戶、自然人等中小經營者。
“不管做什么生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都非常重要。”重慶知識產權法庭的徐真法官稱,尤其在現(xiàn)在大力對知識產權保護下,商家們需要提高這方面的意識。
那給自己的產品取名時,商家該如何避雷,以免侵權呢?徐真法官介紹,商家可先在 “中國商標網”上查詢,如果想取的名字在想要申請的商品類別上已經被注冊,那就需要另取。如果沒有重名,則可考慮申請注冊或者使用。
注冊商標后,閑置個三五年,當某天要用,再拿來用可行嗎?徐真法官介紹,《商標法》第49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徐真法官表示,《商標法》鼓勵商標的使用,也防止惡意的商標囤積牟利行為,同時激活“躺”在注冊簿上“睡大覺”的商標,讓它們能夠真正發(fā)揮作用,促進工商業(yè)的發(fā)展,也能為咱們老百姓的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產品和服務。
上游新聞記者 徐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