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廣西博白縣教育局對外發(fā)布通告,對舉報中小學生私自或結伴相約到江河、水庫、山塘、積水坑等危險水域游泳、玩耍的行為,一經查證核實將給予舉報人100至500元的現(xiàn)金獎勵。
一直以來,暑假就是青少年意外傷亡事故的高發(fā)期,發(fā)生頻率最高的意外就是溺水。進入夏季,天氣漸熱,現(xiàn)在雖還沒到暑假,但一些“熊孩子”已經開始下水玩耍,由此引發(fā)的溺水事故也逐漸多了起來。就在發(fā)出提供學生玩水線索給予現(xiàn)金獎勵的博白,5月22日就發(fā)生了一起2名小學生因下水游泳而溺水死亡的悲劇。博白此次發(fā)出的“懸賞通告”,正是出于亡羊補牢的目的,是為了防范學生溺亡悲劇再次上演。
孩子下水游泳、玩耍,很多時候都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涉險,也沒人及時制止,釀成溺亡悲劇。給提供學生玩水線索的人獎勵300元,對發(fā)現(xiàn)中小學生因涉水對生命造成危險,并能開展施救的,獎勵500元……博白的“懸賞通告”既能充分調動人們的舉報積極性,又能一定程度上避免發(fā)生學生溺亡悲劇。
保護未成年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不能僅僅為了獲得“賞金”才提供學生玩水線索,才對涉險的未成年人施救。所以,除了“懸賞通告”,當?shù)匾惨訌娦麄鹘逃?,使公眾自覺承擔起見義勇為的道德責任及保護未成年人的社會責任。
要防范未成年人受到各種意外傷害,不能只有鼓勵人們舉報孩子玩水這樣的“末端治理”,還要實行“源頭治理”“綜合治理”。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要履行好自身的監(jiān)護責任;學校也要補好安全教育的短板,加強安全教育,提升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與能力;相關部門也要對一些容易發(fā)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或防護設施,消除安全隱患等等。
要保護好未成年人,博白的做法是積極嘗試,值得肯定。不過,更好保護未成年人安全,需要從家庭、學校、相關部門到全社會,都能形成合力,織牢未成年人安全防護網,堵上孩子成長路上的各種安全隱患,為未成年人安全撐好“保護傘”。(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