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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罪認罰,爭取早日出去照顧孩子,請求從輕處罰?!?月22日,貴陽市白云區(qū)人民法院的庭審現(xiàn)場,放火燒前妻房屋的李某某在庭上深深懺悔。最終白云法院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
庭審現(xiàn)場
被告人李某某因與前妻的感情問題,于凌晨攜帶汽油至前妻羅某某家中,在明知羅某某及兒子李某在房內(nèi)休息的情況下,不顧他人及公共安全,用彈簧刀刺入左右胸部自殘后,點燃汽油引發(fā)火災(zāi),接報警后民警及消防救援大隊人員將火撲滅,火災(zāi)造成該房屋墻體及室內(nèi)物品損毀及他人受傷的后果。
被告人李某某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構(gòu)成放火罪。鑒于庭審中其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生活在法治社會,要樹立正確的婚戀觀,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處理情感矛盾,切不可意氣用事,采用極端方式進行“報復(fù)”,觸碰法律底線。放火是不可控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案發(fā)地點處于居民區(qū),家中窗簾、衣柜、衣服、沙發(fā)均可成為可燃物,如果不及時撲滅,火勢形成熱傳導(dǎo)后將會造成嚴重后果。以身試法,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岳端
編輯 李娟
二審 劉娟
三審 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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