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旅客劉某在天津南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購票乘車時被查獲。目前,劉某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被天津鐵路警方處以1000元罰款,并被納入鐵路“失信黑名單”,在接下來的180天內限乘火車。警方提示,切勿使用他人身份證乘車。
近日,天津南站派出所值班室接到車站值班員報警稱,在天津南站西進站車票驗證窗口,一男性旅客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證件進站,請求民警處置。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現(xiàn)場。此時,劉某冒用他人身份證被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后,立即轉身離開,想通過其它檢票口進站,隨后在天津南站東進站口過安檢時,被提前趕到的民警和工作人員查獲。
劉某隨即被民警帶回派出所接受進一步檢查。經(jīng)詢問,劉某承認自己使用他人身份證購買車票進站乘車,據(jù)劉某交待自己身份證過期了,正在補辦當中,為圖方便心存僥幸,就使用之前在路邊撿到的一張身份證購買車票。
北京鐵路公安局天津公安處 天津南站派出所副所長馬俊峰:在此提醒廣大旅客,遇到身份證到期的情況,一定提前到公安機關補辦身份證。另外,戶口本、護照和在公安制證窗口辦理的臨時身份證明,都可以用來購票乘車,現(xiàn)在鐵路實行實名制乘車驗票,千萬不能有僥幸心理,冒用他人身份證,這樣會納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180天內禁止購買火車票,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標簽: 冒用他人身份證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