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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護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長,4月22日,南陽市臥龍區(qū)人民法院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當事人發(fā)出了一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書》。這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后,臥龍區(qū)法院發(fā)出的首份提示。
賀某與韓某結婚多年,且育有一女。二人在婚姻關系中常因摩擦發(fā)生爭吵,矛盾不斷加深,致使夫妻感情淡漠。賀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韓某離婚。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崔迪了解到被告韓某因涉嫌刑事犯罪,正處于監(jiān)獄服刑階段,并且韓某多次表明希望維持家庭的完整性,不想給孩子造成心理創(chuàng)傷,所以不同意離婚。崔迪與原被告進行了深入的交流后,基于對雙方夫妻感情狀況、子女撫養(yǎng)等綜合考量,依法判決不準予離婚,并希望雙方在日后生活中能夠勤于溝通、相互諒解謙讓,共同維系穩(wěn)定的婚姻關系,履行撫養(yǎng)、教育以及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職責。同時,為了讓孩子身心得以健康成長,崔迪向雙方發(fā)放了《關愛未成年子女提示書》,以此來引導父母雙方應肩負起對未成年子女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法律義務,關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的精神與物質需求,并告誡他們,無論婚姻關系如何變化,都應當一如既往,竭盡全力,共同為未成年子女營造良好的生活環(huán)境。
隨著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書》的發(fā)出,拉開了臥龍區(qū)法院深入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帷幕,對于督導父母當好合格家長,給予孩子充分的關心關愛,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一直以來,臥龍區(qū)法院始終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按照新時代加強未成年保護工作要求,發(fā)揮臥龍區(qū)法院“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品牌作用,通過設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導工作室、法官媽媽工作室,將家庭教育指導融入家室少年類案件審理的全過程,督促家長轉變教育方式,切實關心關愛子女成長。下一步,臥龍區(qū)法院將立足審判職能,實時調整“提示”內容,不斷完善家事審判司法服務機制,在訴前、訴中、訴后等各階段扎實開展“關愛未成人提示”工作,以司法保障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一片法治藍天。(供稿:丁清凌)
標簽: 南陽市臥龍區(qū)法院 發(fā)出首份 關愛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