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從省住建廳傳來消息,明年4月起,全省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拿地即開工”。
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省人防辦公室日前聯合發(fā)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實施方案》,旨在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huán)境,合理壓縮建設周期,降低企業(yè)成本,進一步激發(fā)市場活力。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底為先行先試階段,確定陽泉、長治、臨汾、晉城4地住宅項目作為試點,在建成區(qū)范圍內先行先試;2022年4月起,在全省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全面推廣實施“拿地即開工”。
《實施方案》中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流程精簡為4個主要環(huán)節(jié),即辦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施工許可證、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辦理“主體施工”階段施工許可證以及辦理聯合驗收,并明確了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時限和報審材料清單。
此外,《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各市要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審批改革工作跟蹤督辦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管理。特別是加大對辦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施工許可證項目的監(jiān)管力度,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施工許可證,并追究申請人相應責任,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記不良行為并向社會公開。(記者晉帥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