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到“國事”,“依法帶娃”成為父母的必修課,如果不合格,法律就會“出手”。家庭教育促進法在尊重家庭教育自主性、給父母提供更多指導和服務的前提下,對家庭教育作了明確規(guī)范。
近日,張家港法院分別就兩起離婚案件發(fā)出兩份家庭教育指導令,指導督促家長履行好監(jiān)護義務。
案例一
秦某在婚姻關系中存在嚴重過錯,導致夫妻反目最終離婚。因兩個女兒均由秦某撫養(yǎng),秦某雖然對女兒很是疼愛,但如果其產生過錯行為的思想根源得不到糾正的話,在潛移默化之中有可能會對兩個女兒的成長產生不利影響。
案例二
白某與丈夫系再婚家庭,因性格差異且年齡存在較大差距,雙方缺乏共同語言而離婚,兩個女兒均由白某撫養(yǎng)。因白某僅有小學文化程度,故與兩個女兒的日常交流并不通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發(fā)現(xiàn)白某在教育兩個女兒的時候一籌莫展,無法找到準確的突破口。
為此,張家港法院及時向秦某和白某分別發(fā)出了家庭教育指導令。
對于家庭教育指導的重要性
張家港法院副院長洪春這樣認為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根基,父母是孩子健康成長的引導者和決定者。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的法寶。在法院受理的不少家事案件中,我們發(fā)現(xiàn),很多家長的關注重點往往在孩子的學習和吃穿方面,但對于孩子的道德品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yǎng)、行為習慣、心理調節(jié)等素質方面的引導和培養(yǎng)比較忽視,尤其是當家長因自身婚姻問題產生隔閡甚至紛爭時,對于孩子這些方面的關注更是自顧不暇,從而嚴重阻礙孩子的成長。而當孩子到了十一、二歲叛逆期的時候,由于之前的素質積淀較少,導致家長更加無所適從,要么采用粗暴的方式棍棒教育,要么選擇躺平聽之任之,久而久之會衍生出更多的次生難題。
我們還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許多離婚案件的家庭往往都是二胎家庭,如前述的兩個案件中,一個孩子受到影響又會波及到更小的孩子。尤其在離婚案件中獲得撫養(yǎng)權的家長,其個人的素質提升對于朝夕相伴的孩子更是至關重要。如前述案件中的秦某,有一定的文化,其有能力教育孩子,但因自身垂范做得太差,屬于“消極作為”,需要及時予以徹底糾正;白某,缺乏溝通教育的基本意識和技能,屬于“無能力作為”,則需要予以最大可能的提升。無論“消極作為”還是“無能力作為”,都屬于家長的“不稱職”行為,法院會特別注重對這些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
家庭教育指導的案件范圍不僅限于離婚案件,對涉家庭矛盾激化或存在家庭暴力的離婚后財產糾紛、涉未成年人權益的探望權、撫養(yǎng)費糾紛、涉家長不當言行可能會對未成年人子女認知產生影響的分家析產、繼承、贍養(yǎng)糾紛等案件,均可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張家港法院還會根據(jù)不同案件的特點和家庭、孩子的個體差異,結合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為家長“量身定做”更為科學和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導。
《家庭教育促進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這讓法院開展這項工作有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今年3月份,蘇州市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還予以了集中授牌,為進一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條件。法院也希望通過家庭教育指導,為廣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社會家庭的和諧穩(wěn)定提供更大的正能量和法律支撐,也歡迎社會予以監(jiān)督和提出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