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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儲值卡七折到手,有人輕信所謂內部渠道優(yōu)惠,大量下單買卡,最終不僅自己被騙,還帶著友鄰入坑。經(jīng)上海市奉賢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日前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50萬元。
張某是王女士孩子同學的家長,兩人比較熟悉。2021年4月,張某說自己的家人在加油站工作,購買加油儲值卡可以使用員工內部優(yōu)惠。王女士聽后便立即買了一張3000元的加油儲值卡。一個月后,王女士拿到了儲值卡,看到額外贈送的1800元金額,王女士覺得十分劃算。“張某承諾每購買4張加油儲值卡就可以贈送1張等值卡,我便推薦給周圍的親朋好友,我們大家一起下單了多張加油儲值卡,前后向張某轉賬約3萬元。”王女士說。
2021年7月,張某將王女士拉進某代理群。王女士看見群里發(fā)的消息稱某商場購物儲值卡可折扣搶購,便立即向張某詢問詳情,張某說可以在她這里購買,王女士便以七折的價格向張某購買了9張千元儲值卡,還介紹了自己的鄰居前來購買,共購買128張購物儲值卡。張某承諾一個月后拿卡。2021年8月,張某突然告訴王女士,一批商超千元儲值卡正在急售,量大優(yōu)惠,可以六五折拿下。一想到折扣力度如此之大,王女士咬牙轉賬“吃下”了3000余張商超儲值卡,并在同年9月底前拿到了這批儲值卡。至此,王女士對張某完全信任,逢人就介紹張某這個購買渠道。
然而,2021年12月起,親友們通過王女士向張某購買的儲值卡卻一直未收到,更無退款。王女士便向張某詢問緣由,對方卻總說是因為北京公司未發(fā)貨,讓其耐心等待。雖有疑慮,但見之前的卡都到貨且保真,王女士仍然覺得張某可以信任,遂安撫大家再等等。然而,由于購買人數(shù)較多且涉及數(shù)額較大,每過一段時間,王女士的親友們總會來問她。王女士只好去找張某再次核實情況,張某便將她與上家郭某、余某等人的聊天記錄截圖發(fā)給王女士,辯稱確實是上家延遲發(fā)貨了。
2022年6月,張某帶著王女士等人一起來到北京總公司,說買家可以現(xiàn)場“催貨”。但到達北京總公司后,王女士等人每天卻只能等在公司門口,不僅未被接待,也沒有收到任何答復。想到此時尚有300張面值3000元的加油儲值卡和1.8萬余張面值1000元的商超儲值卡未交付,王女士于同年7月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2年9月28日,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到案后的張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jīng)查,為博取王女士等人的信任,張某前期原價購入一批加油儲值卡、商超儲值卡后,再以七折或六五折轉賣,并按時交付前期用于“鋪路”的儲值卡,以便有效鎖定并擴大“客戶群”,而后期王女士及其親友們追加訂購的上萬張儲值卡,張某就不再進貨,詐騙所得款項均被張某用于網(wǎng)絡賭博。此外,張某分別申請“郭某”“余某”等微信號,并分別與之聊天,偽造發(fā)貨危機,將聊天記錄截圖發(fā)給被害人,證明確實延遲發(fā)貨。張某甚至還買了變聲器,應對直接打電話催貨的被害人。
經(jīng)查,2021年3月起,張某謊稱有低價渠道購買加油儲值卡和商超儲值卡,共騙取王女士等多名被害人1300余萬元。該案移送奉賢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后,該院經(jīng)審查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公民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罪,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日前,法院經(jīng)審理作出上述判決。(通訊員 孫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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