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轉賣他人財產屬于違法行為。但是如果財產所有人對轉賣行為表示追認的,則屬于代理行為,會對被代理人發(fā)生效力。如果未取得他人同意或追認,將他人財產非法占為己有后轉賣,數額較大的,還會構成侵占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標簽: 私自轉賣他人財產屬于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