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漳州高速交警支隊在全省率先推出高速公路“酒醉駕”違法舉報制度,鼓勵和發(fā)動群眾積極舉報酒駕醉駕上高速公路的違法行為。3月29日,該支隊查獲全省首例由群眾舉報的行駛于高速公路上的司機酒駕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22時許,漳州高速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接到群眾舉報,稱一輛魯Q631××重型貨車駕駛員有酒后駕車嫌疑,正從漳州北上高速公路往龍巖方向行駛。支隊立即指派二大隊組織警力對嫌疑車進行攔截。二大隊組織三組警力開展布控。一組警力從漳州北收費站上高速公路,從漳州往龍巖方向沿線巡邏查緝;一組警力在就近的天寶服務區(qū)進行嫌疑車輛排查;一組警力在金山服務區(qū)待命伏擊、隨時準備布控攔截。22時24分,民警在廈蓉高速漳州往龍巖方向110公里處(南靖縣和溪鎮(zhèn)路段)攔截到魯Q631××重型半掛牽引車,并將該車安全引導至和溪收費站。經詢問,該車駕駛員程某某承認了喝酒的事實。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測試,程某某呼氣酒精含量59mg/100mL,且其駕駛的車輛為營運機動車,其行為涉嫌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駕駛員將被處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以及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同時,支隊按照酒醉駕違法舉報制度,已向該起案件舉報人兌現獎金2000元。(記者 李潤 通訊員 林浩)